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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赛莱拉杯·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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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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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师生:

为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敢闯会创”的新时代精神,促进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强化科研育人与实践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于2023年2月-6月举办“赛莱拉杯·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推动思政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课堂教学、科研创新与实践训练相结合,搭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竞技、交流的平台,促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二、大赛简介

(一)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团中央等机构共同主办,是当前国内覆盖面最广、参赛人数最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教育部负责组织。

(二)参赛项目将获得项目辅导、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获奖项目优先入驻南校区创新创业中心,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创新创业训练营。

三、赛道、组别和对象

校级初赛分为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和课程赛道。其中,主赛道分为本科生创意组、本科生初创组、本科生成长组、研究生创意组、研究生初创组、研究生成长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产业命题赛道根据大赛组委会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公布的命题方向为准;课程赛道在校级初赛中不分组。

(一)主赛道

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具体参赛组别如下:

1.本科生组

(1)创意组

i.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3年4月8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ii.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iii.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i.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ii.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2023年4月8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iii.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i.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ii.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2023年4月8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iii.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研究生

1)创意组

i.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3年4月8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ii.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iii.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i.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ii.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企业法人代表在2023年4月8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iii.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i.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ii.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企业法人代表在2023年4月8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iii.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2023年4月8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具体视省教育厅安排)。在符合以上要求的情况下,具体分为以下组别:

1. 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 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2023年4月8日之前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2023年4月8日之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产业赛道

1.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将入选命题进行公布。

2.我校在该赛道的具体安排,将根据上级单位的通知做进一步安排,具体另行通知。

(四)课程赛道

课程赛道单列评审,面向学校2023年修读《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学生开放报名。团队中至少50%以上的成员须为2023年修读《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学生,且只能在授课班级内自由组队,不允许跨授课班级;团队中其他成员可以跨年级。同时,团队成员须满足本通知关于参赛对象的要求。该赛道报名参赛时间截止至422日2400,由任课教师推选优秀项目晋级学校复赛(选择该组的参赛团队须同时勾选主赛道、红旅赛道的具体参赛组别,便于后续推进赛事)。

四、参赛形式

(一)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

参赛者按照自愿原则自行组队,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以团队为单位参赛,团队总人数为3至15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参赛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二)课程赛道

参赛者按赛道要求组队,团队成员50%以上的成员须为2023年修读《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学生。团队总人数为3-8人。若晋级省复赛,可增加人数为15人。

五、参赛要求和说明

(一)通知中“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指我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指我校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7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二)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 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 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 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 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

(三)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 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六)学校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挑战杯·创青春”项目、校友创业项目等报名参赛。

(七)个人参赛者可加入校赛组队微信群进行组队,组队后以团队形式报名方可参加比赛。工作人员将协助匹配项目或人员。欢迎其他高校参赛者加入。

(八)鼓励团队自行联系教师指导项目。指导老师人选包括但不限于我院公布的校级创新创业导师名单(附件4),但项目第一指导老师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凡有指导老师的晋级团队,在每个新赛段开始前,须填写《学生创业团队辅导信息登记表》(附件5),并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文件以“辅导信息登记表+团队名称”命名。请各团队按时完成,以免影响后续参赛。

(九)已获往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六、日程安排

(一)校初赛

1.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4月222400前)

(1)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团队报名表(见附件1)、商业计划书(见附件2)、路演PPT(参考附件3,路演PPT相比网评PPT要精简。)

(2)电子材料提交指定邮箱: gwcyxynssz@163.com

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互联网+大赛+报名赛道+项目名称”。团队报名表文件名格式为“互联网+大赛+项目名称”,商业计划书文件名格式为“互联网+大赛+项目名称+商业计划书”,路演PPT文件名格式为“互联网+大赛+项目名称+路演PPT”。

(3)网络报名(4月上旬)

电子材料需同步提交大赛网络报名系统,必须于系统开放之后登录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官方网站(cy.ncss.org.cn)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本届大赛资格。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2.课程赛道(422日2400

(1)提交材料

课程赛道初赛报名材料由任课老师具体根据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发布的课程说明进行操作,须在422日2400前完成推荐,推荐项目为参加校复赛的项目。

(2)网络报名

所有团队的报名材料需同步提交大赛网络报名系统,必须于系统开放之后登录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官方网站(cy.ncss.org.cn)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本届大赛资格。

(二)校复赛

1.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拟5月中旬)

采取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拟评选出各赛道的前3名进入校决赛,复赛阶段将按照参赛数量的比例产生各赛道的铜奖。

2. 课程赛道(拟5月中旬)

采取线上网评的方式进行,拟评选出前3名进入校决赛,复赛阶段将按照参赛数量的比例产生铜奖。

(三)校决赛(拟5月下旬)

采取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拟评选出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课程赛道的金奖和银奖项目。

(四)推荐参加广东省复赛(拟6月

各赛道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推荐名额,根据评委意见和校赛排名,决定推荐项目。

七、奖项设置及说明

奖项分为教育部、广东省和学校奖项,教育部、广东省的奖励内容以上级文件为准,详情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了解。

(一) 学校奖项

校赛奖励不叠加计算,按最高标准给予奖励。校赛各赛道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项内容具体如下:

获奖人

金奖

银奖

铜奖

优秀奖

团队

1000元奖金

800元奖金

500元奖金

/

获奖证书、优先入驻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优先推荐参加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营

指导

老师

600元奖金

500元奖金

300元奖金

/

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专职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课时认定

4个学时

3个学时

2个学时

2个学时

(二) 省赛

获奖人

金奖

银奖

铜奖

团队

3000元奖金

2000元奖金

1500元奖金

优先入驻创新创业中心,优先推荐参加校内外创新创业训练营

指导老师

2000元奖金

1500元奖金

1000元奖金

专职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课时可认定6个学时

(三) 国赛

获奖人

金奖

银奖

铜奖

团队

20000元奖金

10000元奖金

5000元奖金

直接入驻创新创业中心,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创新创业训练营

指导老师

5000元奖金

3000元奖金

1500元奖金

按学校职称评审条例折算相应科研成果、直接认定为学校创新创业导师、优先入驻创新创业中心、专职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课时可认定8个学时

注:参赛团队成员根据各所在学院的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进行加分,原则上加分名单以最初提交的团队报名表(附件1)为准。如后续有人员调整,须在团队所参加的最后一个赛段前,将最新的团队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以“人员调整+项目名称”命名,否则无效。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表等附件材料。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外创业学院,回复“互联网+”,下载报名表等材料,并加入校赛咨询群。

(二)赛事咨询。有关大赛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gwcxcy.gdufs.edu.cn/)、微信公众平台、官方比赛微信群发布。

(三)其他校外创业大赛,如广东省“众创杯”、广州市“赢在广州”及番禺区“青蓝计划”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将以本次“互联网+”校赛阶段性赛果作为重要参考推荐项目参赛。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1.创业学院:林老师、马老师,23883450

2.创业协会:

南校区:李思洋,13342890041

于若冰,18165387672

北校区:苏蕊,13539021323

伍晓颖,17727006380

(二)联系地址:

南校区创新创业中心学生办公室

北校区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体育馆1楼C1办公室)

(三)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名称:广外创业学院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微信咨询和组队群:在微信公众号“广外创业学院”后台回复“互联网+”获取。个人参赛者和有招人需求的创业团队可加校赛组队群。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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