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 实验室在每学期第二周至第十六周开放使用,法定节假日等假期不值班。
2. 实验室特殊使用时间为非日常开放时间的其他时间。在实验室特殊使用时间申请使用,须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填报申请表。
3. 同一活动,实验室最多可同时容纳140人使用。可供借用使用的活动类型有:学校官方举办的活动;各二级单位、二级单位的创新创业中心或社团举办的活动;学校创业团队的项目发布、模拟路演和交流洽谈等创新创业相关活动(仅值班时间可用);其他符合本办法,经申请后获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批通过的活动。
4. 对于存在时间冲突情况的借用申请,原则上,学校官方活动位于最优先级,学校二级单位申请的活动位于次优先级,同级或其余活动先申先得。
5. 实验室申请使用时间需预留布场和撤场的时间。使用者应配合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离开,如需延长使用时间请至少提前2天申请,延长时间由创业协会行政部统筹安排人员负责值班。
6. 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动实验室设备设施,严禁设置开机密码以及各种形式的文件加密,不得改动计算机的软件环境,不得擅自装入或下载任何软件;实验室的软硬件设施不得外借和挪作他用,因特殊需要借用的,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 因个人原因对实验室财物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须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