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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暨第八届广外BAB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字:     图片:     编辑:创新创业     提交时间:2019年04月11日 11:13    审核时间:     点击数:[]


全校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粤教毕函〔2019〕23号)要求,学校将于2019年4月-6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暨第八届广外BAB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推动创新创业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小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在全校形成人人了解创新创业、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创业项目能够落地的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二、大赛简介

(一)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中国“互联网+”大赛)

中国“互联网+”大赛是由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团中央等机构共同主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全国覆盖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学生创新创业赛事,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教育部负责组织。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详情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了解。

(二)广外BAB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广外BAB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BAB”)是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主办、广外创业协会承办的面向全校学生的校级创新创业赛事,旨在为有创业想法、创业项目的学生提供一个展示和锻炼的平台,从中寻找优秀的创业项目,进行项目扶持和资源对接。

本届BAB将作为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校级初赛,同时将作为“赢在广州”等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校级初赛。

(三)“赛后精评+训练营”模式

为进一步打磨学生创业项目,本届大赛将采取“赛后精评+训练营”模式。

赛后精评,是指从初赛开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邀请评委对每一赛段结束后的赛况或感兴趣的项目进行点评及简单答疑,并将汇总发送予参赛的创业团队。同时,获本届大赛优胜奖及以上的团队成员可获得优先免费参加广外第三期创新创业训练营的机会,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广外创新创业训练营,是指面向广外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营,旨在为有创业兴趣、创业潜力的同学及学生创业团队成员提供免费的创新创业的“理论+实践”培训,拟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实践周举行,名额有限,满即停招。目前学校已举办2期广外创新创业训练营,邀请了知名创业大咖、企业家、投资人、专家学者来校授课,并安排学员赴校外实践学习。

(四)拟推荐省赛项目多轮集训

对于拟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或有潜力的项目,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出资邀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省赛评委或知名创业大咖来校开展多轮集训和专门辅导。

、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大赛分为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其中,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成长组、师生共创组、课程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和商业组,国际赛道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每个项目仅可选择一个赛道参赛。

(一)主赛道

在主赛道中, 除课程组外,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具体参赛组别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成长组。参赛项目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4.课程组。面向学校2019年修读《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学生开放报名,自由组队,团队半数以上的成员须为2019年修读《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学生,且须满足本通知关于参赛对象的要求。课程组将单独邀请专家评审。该组报名参赛时间截至5月1日,推选部分优秀项目晋级学校复赛(选择该组的参赛团队须同时在前三个组别中勾选其一,便于在复赛后分组推进赛事)。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活动的项目,省赛组委会将挑选部分该赛道的项目参加2019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广东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将在部分地区组织农产品销售、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开发、文化创意等相关行业领域的项目对接活动。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该赛道分为公益组和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国际赛道

国际赛道由国赛组委会或国赛合作伙伴进行初赛、复赛和现场总决赛,不单独设立国际赛道的校赛、省赛。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该赛道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和命题组。

四、参赛形式

(一)主赛道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赛者按照自愿原则自行组队(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参赛,参赛团队应控制在3至8人,参赛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或毕业五年内的本科生、研究生,参赛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注:创意组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毕业5年内学生。

(二)国际赛道

该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国组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2人。参赛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鼓励我校海内外双学籍学生、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一年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具体赛道介绍和要求详见《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方案》(见附件5),关于国际赛道的内容均以附件5的国赛通知要求为准,本通知不作额外要求。

五、参赛项目要求和说明

(一)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符合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的项目可选择“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公益类项目原则上只能选择该赛道参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晋级项目占全部赛道项目至少20%。

(三)参赛者应根据自身的创业想法、计划,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和深入的行业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一份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具体、完整的商业计划书,该计划书应具备可行性。

(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六)参赛团队所报的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七)学校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挑战杯·创青春”项目、师生共创项目等报名参赛。本次赛事的报名方式分为个人报名和团队报名两种方式。个人报名的参赛者可加入大赛咨询交流微信群进行组队,组队后以团队形式再次报名方可参加比赛。建议个人报名参赛者尽快加群,以便工作人员协助匹配项目或人员。欢迎其他高校个人参赛者加入。

(八)除课程组外的参赛团队须于4月22日前登录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参加“互联网+”大赛,否则视为放弃本届大赛资格。(注意根据“互联网+”大赛相关要求填写材料。)

(九)凡有指导老师的晋级团队,在每个新赛段开始前,须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创业团队辅导信息登记表》,并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文件以“辅导信息登记表+团队名称”命名。请各团队按时完成,以免影响后续参赛。

六、日程安排

(一)提交电子材料(4月15日前)

参赛者根据大赛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2)、撰写商业计划书(参考提纲进行撰写,见附件3),于4月15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大赛指定邮箱(gwcyxhssz@163.com)。

个人参赛报名表文件名格式为“BAB+姓名+学院”,团队报名表文件名格式为“BAB+团队名称”,商业计划书文件名格式为“BAB+团队名称+商业计划书”。

注:课程组报名材料由任课老师统一发送至邮箱gwcxcyjc@126.com,任课老师具体根据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发布的《关于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商业计划书提交的说明》进行操作,须在5月1日前完成。

(二)网络报名(4月5日-4月22日)

网络报名已于2018年4月5日开放,除课程组外的参赛队伍务必在4月22日前登录中国“互联网+”大赛官方网站(cy.ncss.org.cn)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课程组须在项目5月1日前登录“互联网+”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参赛。

注:网络报名时,根据“互联网+”大赛各个赛道的相应要求,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可参与的赛道有高校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

高校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及师生共创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与商业组,国际赛道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和命题组,详见“互联网+”大赛官方网站的分组说明。

(三)初赛(4月下旬)

初赛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前50%的项目进入复赛(不含课程组)。

(四)复赛(5月上旬)

复赛采取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评选出最多前40%的项目进入半决赛。

(五)导师匹配及半决赛(5月中下旬)

复赛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为晋级复赛的参赛团队匹配创新创业导师,并在后续比赛中持续指导学生创业团队参赛。半决赛采取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评选出10个项目进入决赛。

(六)决赛(5月下旬)

决赛将参考第五届“互联网+”大赛评审标准,采取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评委通过听取参赛项目的情况汇报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和表决投票。评审标准可进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七)第五届“互联网+”省级复赛推荐(6月10日前)

根据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省级复赛相关要求,以本届大赛赛果作为重要参考,推荐优秀创业项目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复赛。

注:本届大赛的具体赛事安排将根据实际参赛情况做相应调整。

七、奖项设置及说明

奖项分为教育部、广东省和学校奖项,同一项目获多个部门奖励的,奖励叠加计算。

(一)教育部、广东省奖项

获国赛奖项的,由教育部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获国赛金奖的,广东省给予每个项目35万元扶持奖励金,获国赛银奖的,广东省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扶持奖励金;获省赛奖项的,广东省给予项目奖金,省赛金奖8000元、省赛银奖5000元、省赛铜奖3000元,优秀导师将3000元/人。

(二)学校奖项

校内大赛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4名,优胜奖若干名(晋级半决赛并参赛),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若干名。

1.特等奖20000元项目扶持资金、获奖证书、优先推荐入驻我校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优先参加广外第三期创新创业训练营。

2.金奖:15000元项目扶持资金、获奖证书、优先推荐入驻我校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优先参加广外第三期创新创业训练营。

3.银奖:10000元项目扶持资金、获奖证书、优先推荐入驻我校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优先参加广外第三期创新创业训练营。

4.铜奖:5000元项目扶持资金、获奖证书、优先推荐入驻我校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优先参加广外第三期创新创业训练营。

5.优胜奖:获奖证书、优先参加广外第三期创新创业训练营。

6.优秀创业导师奖:2000金、获奖证书

注:

1.学生创业团队须签署入驻协议等材料方可入驻学生创业实践基地。

2.学校将对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发放方式为:赛后半年内,发放经费的25%;通过中期考核,发放经费的25%;通过期满考核,发放经费的50%。未通过中期考核或期满考核的项目,不予发放经费。

3.优秀创业导师奖由团队和指导老师协商,由团队负责人与指导老师共同签署《奖金分配确认书》,并提交纸质版原件予工作人员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安排奖金发放。

4.参赛团队成员根据各所在学院的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进行加分,加分名单以最初提交的团队报名表(附件2)为准。如后续有人员调整,须在团队所参加的最后一个赛段前,将最新的团队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以“人员调整+团队名称”命名,否则无效。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表等附件材料。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外创新创业,回复“BAB”或“互联网+”,下载报名表等材料,并加入大赛咨询群。

(二)赛事咨询。有关大赛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gwcxcy.gdufs.edu.cn/)、微信公众平台、官方比赛微信群发布。

(三)参赛项目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不符合规定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子贤(南校区)19966281975

李  璐(南校区)15013095875

区晓彤(北校区)15018788770

邓  琳(北校区)15920111994

联系地址:南校区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南苑10栋1楼A01办公室)、北校区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体育馆1楼C1办公室)

电子邮箱:gwcyxhssz@163.com

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名称:广外创业

                                     

5302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咨询群:在微信公众号“广外创新创业”后台回复“BAB”或“互联网+”获取。个人参赛者和有招人需求的创业团队可加个人参赛咨询群。

 

附件:

1.个人报名表

2.团队报名表

3.商业计划书参考提纲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创业团队辅导信息登记表

5.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方案

6.“互联网+”大赛报名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1:个人报名表.docx 

 附件2:团队报名表.docx

 附件3:商业计划书撰写参考提纲.docx

 附件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创业团队辅导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5: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方案.pdf

 附件6:“互联网+”大赛报名学生操作手册.pdf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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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Tel:020-23883450(3450) 邮箱/E-mail:gwcxcy@gduf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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